法律系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建设,积极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将立德树人落实在课堂教学主渠道,取得良好成效。为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课程思政教学经验,展示课程思政建设成果,供老师们参考、学习和借鉴。
本期分享:《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思政的教学探索:正当防卫的核心价值——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2021年立项为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负责人李美荣,刑法学硕士,刑事法律教研室主任,带领团队完成学院《刑法原理与实务》优秀课程、在线精品课程的建设任务。其设计的课程思政《正当防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在学院第一届课程思政“大练兵”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奖。
一、课程及典型案例简介
《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是学院公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课程以刑法原理、基本制度为基础,并以对学生刑事法治思维、刑事执法实操能力的培养为核心任务,具有天然的“思政性”,这就要求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法治人才培养方向,有效融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思政元素,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德法兼修的高素质公安法治人才。
课程思政案例选自《刑法原理与实务》第九章第二节“正当防卫”的相关内容。该案例始终秉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设计理念,围绕案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设计、教学实施等进行总体布局,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正当防卫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秩序的思想意识。
二、课程思政优秀案例:
正当防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一)教学目标
正当防卫是刑法中的一种正当行为,是犯罪论的核心问题。主要内容是正当防卫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本讲内容的学习目标包含三个层面:
1.知识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正当防卫的概念、成立条件。
2.能力目标: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经典或争议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具备在具体案件中正确认定正当防卫的能力。
3.素质目标:通过学习理解正当防卫的价值及意义。正当防卫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有利于社会的行为。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权利,并非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有条件采取逃跑、躲避、求助等方式避免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法律仍然鼓励公民挺身而出,采用积极的正当防卫手段与不法侵害作斗争,以震慑犯罪分子;执法者应勇于担当,坚决对正当防卫案件做出无罪裁判,弘扬社会正义。
(二)教学设计
本章节内容设计坚持主流价值的教学引领,深挖思政元素,有机整合教学内容,采用多元课堂教学方法将课程思政要素有效融入教学内容,以信息技术连接教学与思政,保持课程思政建设方法与路径的新时代特色,有效丰富了课程思政的实现路径,将课程思政覆盖课堂教学及课后实践的全流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具体如下:
1.寓法于案。采用案例教学法,围绕“昆山反杀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阐释我国《刑法》第20条关于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规定,重在培养学生规范、证据、权利、程序等法治思维与学术能力。
2.寓理于心。结合实务中执法者的典型事迹,向学生传递正当防卫的核心价值,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勉励学生将来作为执法者,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习近平总书记所期望的那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寓教于乐。秉承“以生为本,以学为本,以成果为导向”的教学理念,根据学生与法律实践需求设计教学过程,聚焦争议热点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并采用视频、图片、案例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与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独立思考能力,并在法律辨析中引导学生树立规范的、权利的和程序的法治思维方式。
(三)教学实施
1. 采取引导式教学法,引导学生查阅、分析刑法总则条文和教材,释明和总结正当防卫的诸多要件,以及每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涵。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系统观的整体性认识正当防卫,以全面的、普遍联系的观点来认识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目的条件和限度条件时,才能成立正当防卫。
2.全过程无痕融入思政内容。本章节通过“课前、课中、课后”三个阶段进行线上线下、课上课下混合式教学,多途径、全方位融入思政教育。如讨论分析“辱母杀人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布置线上小论文或线下课堂辩论,交流心得体会等。
3.以实训教学环节为重要场域开展课程思政。在此环节,将学生模拟成为法律工作者的一员,通过对正当防卫案件的模拟审判参与到法律运作的实际过程,对学生渗透刑事法治思维,见义勇为的服务意识和客观公正的执法意识。
(四)案例成效
本章节正当防卫内容属于能够激起学生深厚兴趣的主题,通过以学生为主体,课内课外协同,强化案例式、研讨式、活动式等多元教学法,加上课堂视频、案例剖析、分组讨论等环节,更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刑法学人对社会大众应有的关爱与情怀,使学生树立了运用规范、证据、权利、程序等法治思维分析现实问题的法治思维,引导学生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勇于向不法行为说“不”,弘扬社会正气,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