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本系首页 -> 本系新闻 -> 正文

缅怀公安英烈 弘扬英模精神(五)

发布日期:2022-06-02  来源:法律系微信公众号   点击量:

为深入推进学院“铸警魂”育人工程的实施,努力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做英模的良好氛围,在法律系团总支的组织下,各区队于6月1日开展了以“缅怀公安英烈 弘扬英模精神”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活动中,同学们学习了窦勇同志的英雄事迹。窦勇,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甘肃武山人,中共党员, 1986年10月入伍,1999年9月转业至兰州市公安局,生前系市局特警支队作训科主任科员,二级警督警衔。

2010年3月9日20时许,兰州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组织特警、刑警在兰州市南滨河路198号处置1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窦勇积极勇敢,冲锋在前,在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时,突遭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伤,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40岁,后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窦勇从事公安工作以来,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先后在侦破“3·04”盗枪抢劫杀人案、“5·15”爆炸案、“6·28”持刀杀人案和处置“11.17”重大群体性事件、奥运安保等数百起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5次、嘉奖4次。

英雄已逝,浩气犹存。窦勇同志以自己的英勇无畏书写了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和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一流的业绩诠释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恪尽职守。通过学习窦勇同志的光荣事迹,同学们纷纷表示,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英模看齐,刻苦学习,积极训练,争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警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