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法律系第九届团总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2号教学楼104教室召开。法律系第八届团总支委员会书记万璐出席会议,第九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参会。
会议由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法律系辅导员张洁非主持。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法律系第九届团总支委员会正、副书记。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由万璐宣布张洁非同志当选为法律系第九届团总支委员会书记,裴晨同志当选为法律系第九届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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