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律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12月24日讨论、系党总支委员会12月28日审议,拟将潘慧敏等21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17时;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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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党总支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